2012“青春之声”全国青少年才艺展示系列活动
(声器乐创作及表演、舞蹈、戏曲等)
详见左侧菜单“音乐赛事展会”栏
“2012青春中国”全国音乐作品征评
主办单位 中国音乐文化促进会 中国文化管理学会 世界华人音乐家协会
活动宗旨
1. 关注青少年的成长,寓教于乐。为他们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
2. 繁荣音乐创作,促进文化发展;发现音乐人才,提供发展平台。
参赛对象
国内专业、业余音乐创作者。不分民族、地区、行业均可提交作品参加本次大赛。
作品要求 本届大赛分声乐作品(词、曲)评比和器乐作品评比。具体要求:
1. 作品必须是青少年题材,可以是学习、工作、生活、爱情(青年)等,内容健康向上,富有时代气息和艺术性。
2. 作品必须是近两年来创作的未在省级以上作品征集活动中获过奖的。
3. 作品风格不限。
4. 作品一式三份用A4纸书写或打印,有条件的曲作者可以提供CD或DVD等音像资料(组委会可协助摄制参赛作品光碟或制作伴奏音乐)。
5. 每人最多限投三首作品(组歌、组词整部作品视为一首)。
6. 每位参赛者只能在歌词、歌曲、器乐曲三种形式中选一种形式参赛。
7. 每件作品均需写明参赛者姓名、性别、职业和详细地址、手机号或电话。
即日起征稿。截止日期:2012年6月15日。本活动不收参赛费。
比赛办法
1. 评委从参赛作品中筛选确定入围者(6月25日发放入围通知书)。
2. 采用百分制给入围作品打分。
3. 参赛作者按组委会要求即兴创作(2.5小时)作品,之后评委用百分制给作品打分。两项相加为总成绩。总决赛于2012年8月在北京举行。在京活动
期间将举办音乐创作大师班。
奖项设置 本届大赛设特等、金、银、铜奖若干名,优秀奖若干名。特等奖奖金5000元;金奖第一名奖金3000元,金奖第二名奖金2000元,金奖第三名奖金
1000元。其余等级奖获得者颁发奖杯(牌)和有评委签名的荣誉证书,优秀奖颁发有评委签名的证书。
报名地址:130021长春市工农大路1816号2楼大厅青春之声组委会
电话:0431-85666002 13019211941
信箱:accyx@163.com
网站:www.musicjy.com
2012“青春之声”全国青少年歌手展演
主办单位 中国音乐文化促进会 中国文化管理学会 世界华人音乐家协会
活动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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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青少年优秀歌唱人才,提供有力发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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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艺术教育,积极促进青少年综合素质的提高。
参赛对象 国内大中小学学生,文艺团体及各行各业适龄社会人士均可报名参加本次大赛。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6月15日。
比赛规定
1.本届比赛分儿童组(7-9周岁)、少年组(10-15周岁)、青年组(16-35周岁)。儿童组、少年组不分职业和非职业组,不分唱法。分独唱、合唱(人数限30人以上、60人以内,不含指挥、伴奏)两个组别。
青年组分美声、民族、流行、原生态、组合(不分唱法,每个组合2-6人)5个组别。其中仅美声、民族、流行分职业、非职业组。
2.凡专业艺术院团中的演员、高等艺术专业院校声乐专业教师和学生属于职业组。除此之外的属非职业组。
比赛方式 本届大赛分初赛和总决赛
初赛: 时间 2012年6月18-20日,采用评委审听(看)CD或DVD音像光碟的方式进行。总决赛:2012年8月(具体日期待定)在北京
总决赛分两轮,每轮各演唱一首作品,曲目不得重复;复赛和决赛成绩相加为总成绩。参赛曲目及调一经确认后不得更改。独唱参赛曲目时长限4分以内。合唱曲目限5分以内。允许人声现场伴唱和特色乐器现场伴奏,伴唱演员和特色乐器演奏员的邀请由参赛歌手自行解决。
采用百分制打分。为确保公正,歌手上场一律采用抽签号。
奖项设置 本届大赛设特等、金、银、铜奖若干名,优秀奖若干名。特等奖奖金5000元;金奖第一名奖金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500元。其余等级奖获得者颁发奖杯和有评委签名的荣誉证书,优秀奖颁发有评委签名的证书。另设指导教师奖,颁发证书和奖金。
报名方法 1.个人直接报名。2.音乐教师向组委会推荐。参赛者可从组委会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写后连同两张本人一寸免冠正面照片,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份、个人演唱CD等材料一并寄交组委会。邮件上注明“歌手”。
组委会可协助摄制参赛光碟或制作伴奏音乐。
本次展演不收取报名参赛费。
报名地址 长春市工农大路1816号2楼大厅“青春之声”组委会
电话:0431-85666002 13019211941 邮编:130021
电子信箱:accyx@163.com 网站:www.musicjy.com